导入第一线实务经验与技术应用案例,拓展学生产业理解与职能链结,
本学期 114-2「业师讲座」活动即日起开始受理,烦请各院、系助依下列说明规划与执行:
一、办理时程
- 回传专题演讲申请表(含主题、日期、时间、地点、讲师姓名、单位与简介)。
- 以扫描电子档回传即可(院系主管须核印完成)。
- 场次以8场为限,受理顺序依回传扫描电子档时间为主。
- 成果报告,活动照片至少三张(含全场、互动、合照)(如附)
- 讲座海报
- 出席签到单
- 专题演讲申请表(如附)
- 收据(仅核销演讲费、交通费)
- 讲师资格以具业界专业实务经验者为原则,并符合各系所教学需求。
- 活动结束后,须完成签到、照片、成果文件之汇整,以利后续审查及补助核销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