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為提昇學術研究水準,強化整體競爭力,每年度定期辦理特聘研究教授申請案。請本校有意願及符合資格教師於3月20日(五)前寄送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至所屬學院及研發處,並請各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初核。各學院初核同意後,請於4月22日(三)前送相關推薦資料與會議記錄至研發處,俾憑以辦理後續事宜。
115年度辦理時程:
一、 3月20日前:申請人繳交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至各所屬學院院長、院秘書信箱及研發處(承辦人范先生,email: chaojung@nuu.edu.tw,分機1408)。(學院預計於4/1召開教評會議審議,請依規定於3/20前並檢附相關表單會議紀錄提送院辦)
二、 4月22日前:請各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辦理初核。初核同意後,於期限前檢送相關推薦資料與會議記錄至研發處。
三、 研發處依各推薦申請領域,邀請外部委員召開特聘研究教授評審委員會初審。
四、 初審同意推薦後送本校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複審。
五、 通過後陳請校長敦聘。
檢附資料:
一、 國立聯合大學特聘研究教授設置辦法
二、 國立聯合大學特聘研究教授申請表等相關表單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