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114年11月27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2次會議修正通過「國立聯合大學產學合作實施暨收支管理要點」,為利新制順利推行,茲說明產學合作計畫行政流程配合事項如下:
一、 新舊制適用對象
• 新制表單: 計畫執行截止日若為114年11月27日(含當日)之後者,辦理相關業務時請改用新版申請表單。
• 舊制維持: 計畫執行期間於114年11月27日前已結束者,維持原表單樣式。
二、 表單下載路徑
最新版表單已更新於研究發展處網頁,請於填寫完成後列印,依行政程序辦理簽核。
• 下載路徑: 研發處首頁上方 → 關於研發處 → 表單下載 (網址:https://rnd.nuu.edu.tw/p/412-1012-3089.php?Lang=zh-tw)
三、 獎勵金分配重要提醒(要點第九點)
因應新修訂之管理要點第九點,關於「獎勵金」部分,請計畫主持人在填寫「計畫簽報單」時,務必於「執行方式」欄位中明確勾選分配對象:
1. 個人執行→分配給個人作為獎勵金
2. 單位執行→分配至單位專帳(如:XX實驗室,可在「所屬單位」欄位之其他填寫)
四、隨信檢附「產學計畫經費執行流程圖」供參。
小提醒: 請老師們在送件前再次確認勾選項目,以免影響後續撥款及行政流程進度。
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洽詢研究發展處承辦人員,陳亮宗,分機#1413。。
研究發展處 敬啟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