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入第一線實務經驗與技術應用案例,拓展學生產業理解與職能鏈結,
本學期 114-2「業師講座」活動即日起開始受理,煩請各院、系助依下列說明規劃與執行:
一、辦理時程
- 回傳專題演講申請表(含主題、日期、時間、地點、講師姓名、單位與簡介)。
- 以掃描電子檔回傳即可(院系主管須核印完成)。
- 場次以8場為限,受理順序依回傳掃描電子檔時間為主。
- 成果報告,活動照片至少三張(含全場、互動、合照)(如附)
- 講座海報
- 出席簽到單
- 專題演講申請表(如附)
- 收據(僅核銷演講費、交通費)
- 講師資格以具業界專業實務經驗者為原則,並符合各系所教學需求。
- 活動結束後,須完成簽到、照片、成果文件之彙整,以利後續審查及補助核銷。

